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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机室信息安全管理规定

2017年05月26日 08:44:23 访问量:21031

微机室信息安全管理规定

网络机房是提高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素质的重要阵地,为建立一个健康、安全的上机环境,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定。

1、学生上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和行政制度及学院的有关规定,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,诸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家联网暂行规定》;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、管理办法》;《中华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(试行)》;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等。

2、所有使用者不得利用机房进行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以下信息:

(一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。

(二)煽动民族仇恨,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。

(三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。

(四)散布谣言、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。

(五)散播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或者教唆犯罪的。

(六)带有人身攻击性质,侮辱或者诽谤他人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。

(七)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。

3、所有使用者不得进行影响网络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以下操作:

(一)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的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,如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,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,利用各种设备及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、盗用活动。

(二)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,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。

(三)在上课期间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操作,如游戏。

 

编辑:廖毅
事业单位 教育部 不良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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